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主要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or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是主要社会关系,而不是“直系亲属”,因此不构成障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个人)
(3)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 or 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单位)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打卡打卡打卡
企业价值不受资本结构影响
5.19作业完成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中级考试交流圈
中级考试学习交流,打卡,报团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