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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做了一遍,还是对30元有疑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如入会费、接驳费、初装费等),应当评估该费用是否与已转让的商品或服务相关。
如果与未来将要转让的商品或服务相关,则应在未来履行义务时摊销,计入各期收入。
会员费30,按准则,这种与未来服务相关的、不可退还的初始费,应在合同期内合理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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