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
CMA
初级管理会计
中级管理会计
实操
直播
近期直播
|
直播回放
课程
热门
|
免费
|
就业
特训营
行业
|
岗位
|
管理
实训系统
快账实操
|
报税
|
出纳
|
会计
岗位
名师
问答
圈子
校区
校区新闻
加盟咨询
升学历
金蝶/快账
快账财务软件
购买财务软件
初级云会计证书
中级云会计证书
更多
AI问答
证书
资讯
工具
会计网校
专业问答
会计工作模版
会计百科
财会知识库
学习中心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官方APP
APP下载
登录
注册
会计学堂
圈子
动态详情
潇潇
6小时前
举报
打卡学习
1
首赞
(0/1000)
评论
潇潇:
加油加油加油
6小时前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橘子
36分钟前
举报
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打卡
注会考试交流圈
1
首赞
可乐鸡翅
36分钟前
举报
打卡打卡
注会考试交流圈
1
首赞
茜茜
1小时前
举报
看清是说哪一方
注会考试交流圈
评论
首赞
茜茜
1小时前
举报
在职能战略中,协同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注会考试交流圈
评论
首赞
李慕文
2小时前
举报
选项AB:属于交通运输服务。选项C:车辆停放服务以及过桥费、过路费等道路通行服务,都属于租赁服务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选项D:属于贷款服务。
注会考试交流圈
1
首赞
欧得起、จุ๊บ
4小时前
举报
加油学习
注会考试交流圈
评论
首赞
张张
5小时前
举报
4、甲、乙系多年同窗,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甲出资90万元,乙出资60万元,双方未约定共有类型。一年后,甲利用乙出差之机,请丙装修公司对房屋重新装修,并告知丙,该房屋由自己与乙共有,但装修费用由乙一人承担。乙获悉装修事宜后,表示反对,并拒绝向丙付款。后乙欲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乙对该套房屋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甲对房屋重新装修,不必征得乙的同意
乙转让房屋所有权,须征得甲的同意
对于丙公司的付款请求,乙有权拒绝
CA
【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此选项A错误;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因此选项B错误;对外关系上,任何一位按份共有人均有权主张全部债权或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因此选项D错误。
【考点】共有:
(1)共有类型的认定: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共有人对共有类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约定→家庭关系等为共同→按份共有
(2)按份共有VS共同共有
注会考试交流圈
评论
首赞
潇潇
6小时前
举报
打卡学习
注会考试交流圈
1
首赞
🐰兔三日🐰
6小时前
举报
努力努力努力
注会考试交流圈
1
首赞
东山岗上
7小时前
举报
不产生误解
注会考试交流圈
评论
首赞
心心相印
8小时前
举报
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注会考试交流圈
1
首赞
Cherry
8小时前
举报
芯片进项可以抵扣,只是不能加计抵扣
注会考试交流圈
评论
首赞
多年以后好大只
8小时前
举报
加油加油加油
注会考试交流圈
1
首赞
Cherry
8小时前
举报
简易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真烦。
注会考试交流圈
评论
首赞
Weng木易
10小时前
举报
加油加油加油
注会考试交流圈
1
首赞
注会考试交流圈
注册会计师考试交流
加入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我知道了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