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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包装材料通过“原材料”科目核算,用于存储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根据价值的大小通过“固定资产”或“周转材料”或单设的“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企业并不是专门生产包装容器的,对于自制并单独计价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包装容器,应作为“库存商品”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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