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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的原因,是指引起物权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
(1)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等受让物权,抛弃物权及设定或者变更、终止他物权的各种法律行为。
(2)法律行为之外的法律事实。如房屋建造、先占、添附、继承、无主物的取得、天然孳息收取、标的物消费、标的物灭失及混同等。
(3)公法上的原因。如公用征收、没收、罚款等。
(1)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等受让物权,抛弃物权及设定或者变更、终止他物权的各种法律行为。
(2)法律行为之外的法律事实。如房屋建造、先占、添附、继承、无主物的取得、天然孳息收取、标的物消费、标的物灭失及混同等。
(3)公法上的原因。如公用征收、没收、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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