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内容均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共有是共有人共同对一个标的物享有一个所有权,而不是两个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质权成立的标志是出质人交付质物。
公示、公信原则是指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均应当具备法定的公示方式,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因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即使公示有瑕疵,善意受让人也不负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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