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以加计扣除20%,所以扣除项目金额=400+16+200+(400+16+200)×10%+55+(400+16+200)×20%=855.8(万元)
土地增值额=1000-855.8=144.2(万元)


增值率=144.2/855.8×100%=16.85%,由于增值率小于50%,所以适用税率30%。


应纳土地增值税=144.2×30%=43.26 (万元)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合计=16+0.9+43.26=60.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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