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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3 000-400-900-(1 800-200)+(900-200-500)÷2]×25%=50(万元)
应纳税额=[3 000-400-900-(1 800-200)+(900-200-500)÷2]×2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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