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购方净资产的计税基础×所收购的股权比例×收购方股权支付比例+收购方现金支付部分
10000×80%×89.96%+953.6=8150.4
评论
首赞
(0/1000)
评论
推荐帖子
每天坚持一下学习
加油加油加油
非居,利租特不扣成本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税务师考试交流,一起努力学习!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