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利润=5000+80-4100-700-60=220(万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20×12%=26.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是26.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20+50-26.4-30)×25%=5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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