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新政策前已经开了免税、3%普票后续该如何处理呢? 我这样回答:3%的按1%交税,开了免税不应该免税的,作废/红冲,如果无法收回,应按1%申报,老师答案是否可以补充更正
水果????
于2024-11-30 14:57 发布 130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11-30 15:04
您好,分2情况
免税发票:如果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在新政策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追回和作废、红冲处理,只需在申报时按1%的征收率进行申报即可。
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在新政策发布前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无需追回。纳税人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多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后续纳税期予以退还或抵减应缴税款12。此外,如果需要开具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按照1%的征收率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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