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遺用工人数之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用工,应算在接受劳务派遺 单位从业人数之内,而不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从业人数。
执着的宝贝
于2024-11-07 14:04 发布 2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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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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