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4-10-22 17:04

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05

您好,我想问一个问题,就是我申请个税时候显示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免费用,不可重复扣除,如您需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填报,可先更正经营所得申报,否则上述项目默认为0
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07

还有我哥弄了个汽车配件的,我是法人,是否有影响我在当前单位我个人申报个税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10-22 17:07

你好,他这个就是说申报工资的时候已经扣过了然后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的时候不能够再扣。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19

那我现在21年的还没申报,告知我要我申报,我申报到最后让交税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10-22 17:20

你好,你二21年有没有工资收入的?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20

那个不是减免哪里不是6000吗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21

有工资收入,而且也都正常发工资时候扣了税了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10-22 17:22

你好你,你有工资收入,这个5000已经在工资收入上面已经减过了。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24

减过了为什么点到最后还让交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10-22 17:25

你好你只能减一次,你在工资I里面减过了,你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里面就不能再减。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28

个人经营所得指的哪个?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10-22 17:32

你好,你现在上面提示不就是提示经生产经营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10-22 17:32

你那个图片上面的提示啊。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34

老师我不太懂,意思我哥弄的那个汽车配件那个公司给我申报了,所以我现在申报要交钱?是这个意思吗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35

我现在在我现在这个公司申报就享受不了减免了,对吧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10-22 17:35

您好,我想问一个问题,就是我申请个税时候显示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免费用,不可重复扣除。
你看你提的问题,他就是说你已经申报过工资了,然后汇算清缴的时候又想减免,系统提示你不能够重复减免。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10-22 17:35

你现在申报确实是需要交税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39

工资申报过,为什么还要缴税,不懂,这个可以去税务局咨询一下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10-22 17:40

你好,可以的你可,你可以去税务局问一下,让他们帮你查一下你之前申报的数据和记录。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41

北京的公司,我现在在天津,可以去天津任意一个税务局咨询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10-22 17:42

你好,这个不行,必须是北京的税务局才行。

负责任的月光 追问

2024-10-22 17:45

好的老师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10-22 17:46

你好,欢迎下次再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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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4-10-22 17:04:29
你好,可以不用申报的,不超过12万。
2020-05-28 17:33:40
你好,学员,这个具体咨询什么问题
2022-03-06 11:34:42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2024-03-04 10:06:31
你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1、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纳税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02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的,不适用本表。 二、报送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取得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自然人纳税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表内各行 1.第1行“收入合计”:填写纳税人本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合计金额。第1行=第2行%2B第3行%2B第4行%2B第5行。 2.第2行“工资、薪金所得”:填写本年度应当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总额。 3.第6行“费用合计”: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减除20%费用的合计金额。 4.第7行“免税收入合计”:填写本年度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其中,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对减计的30%部分,填入本行。 5.第8行“减除费用”: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填写。 6.第9行“专项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合计金额。 第9行=第10行%2B第11行%2B第12行%2B第13行。 7.第14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的合计金额。 第14行=第15行%2B第16行%2B第17行%2B第18行%2B第19行%2B第20行。 8.第21行“其他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等其他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 第21行=第22行%2B第23行%2B第24行%2B第25行%2B第26行。 9.第27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的合计金额。 10.第28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应行次计算填报。 第28行=第1行-第6行-第7行-第8行-第9行-第14行-第21行-第27行。 11.第29~30行“税率”“速算扣除数”: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2.第31行“应纳税额”: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1行=第28行×第29行-第30行。 13.第32行“减免税额”: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4.第33行“已缴税额”:填写本年度内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已经缴纳或者被扣缴税款的合计金额。 15.第34行“应补/退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4行=第31行-第32行-第33行 (三)无住所个人附报信息:本栏由无住所个人填写。不是,则不填。 1.在华停留天数:填写一个纳税年度内,无住所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天数。 2.已在华停留年数:填写无住所个人已在华连续停留的年份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2020-03-13 10: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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