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打开印花税中有个年报的营业账簿这是包 问
你好,这个是实收资本在本年度是否有实缴,有实缴需要填,没有实缴就0报 答
老师早上好,公司员工补贴,用替代票报销,然后用便利 问
你好,不可以,补贴计入工资申报的应该是 答
对方2024年两张发票650和6100 因税务说开票项目 问
一、2025 年 11 月 账务处理 红冲原错误发票(650%2B6100)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6750(含税金额反向冲销) 贷:主营业务收入 -(6750÷(1 %2B 税率))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750 - 不含税收入) 开具正确蓝字发票(650)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50÷(1 %2B 税率)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 - 不含税收入 税务处理 2025 年 11 月增值税申报时,红冲金额与蓝字 650 元金额按正负相抵填报,无需额外调整;企业所得税按冲销后收入确认,无需追溯 2024 年。 二、2026 年 1 月 账务处理 开具正确蓝字发票(6100)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6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100÷(1 %2B 税率)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100 - 不含税收入 税务处理 2026 年 1 月增值税申报时,按 6100 元蓝字发票正常填报销项税额;企业所得税计入 2026 年当期收入。 答
你好我们小规模物业公司,第一次申报这个印花税,这 问
按当年新增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填写 答
资产负债表企业季报数据该怎么填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给付房屋行为,还是房屋
答: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法学问题。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然而在如何解释这个“对象”上,法理学与民法学有偏差。 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法理学者认为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房屋”,而民法学者则认为是“给付”这种行为,而非房屋本身,他们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债权关系。在此债权关系中,标的或说客体就是给付这种行为。 我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房屋买卖中的房屋属于物的部分,因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结论:我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中法律关系客体应该为房屋。这个结论供你参考。
老师请问,如果用经济法的民事法律行为解释的话,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 主体, 客体, 标的物, 分别是什么? 谢谢。我认为的是: 买方和卖方是民事行为的主体,房屋买卖行为是客体,买卖合同和房屋到底哪个是标的物?
答: 同学你好 买方和卖方是民事行为的主体, 房屋买卖行为是客体 房屋是标的物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这个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房屋“”吗?不知道客体是哪个?
答: 你好,客体包括物、人身人格、非物质财富、行为。 客体是房屋。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