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取得一套工抵房,这套房子付给开发商房款200万,付给房屋设计公司20万,实际是开发商欠房屋设计公司的钱,但是他们担心款都回到开发商那里自己取不到款项要求我们直接打给他们,但是后续房屋设计公司没有房屋产权,给我们开服务费发票,是否合理?
蔷薇
于2024-09-29 09:24 发布 251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9-29 09:26
您好,合理肯定不合理,因为发票就没有真实的业务,但我们要做成相对规范,有合同是设计公司给我们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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