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岁月静好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二级建造师

2024-09-01 15:08

同学你好: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确实享有优先购买权,但这种权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不被支持。以下是对您提供的选项的分析:

A.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承租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明确表示购买意愿,通常意味着他们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因此,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支持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

B.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参加了拍卖:如果承租人已经得到了通知并且有机会参与拍卖,那么他们实际上已经行使了优先购买权。如果承租人在拍卖中没有成功购买,那么他们通常不能再主张优先购买权。

C. 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其侄子的:如果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亲属,这可能涉及到私人关系,但这并不自动意味着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被剥夺。除非这种交易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否则承租人可能仍然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D. 租赁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如果房屋是按份共有的,那么其他共有人通常享有优先购买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共有人行使了他们的优先购买权,那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可能会被排除。

综上所述,A和D选项中的情况可能会使得法院不支持承租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B选项中,如果承租人已经参与了拍卖但没有购买成功,那么他们通常不能再主张优先购买权。C选项中,除非交易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否则承租人可能仍然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