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月支付3月的货款,供应商按16的点来开发票,那对于我方来说不就是白损失了1个点。这个应税行为是销售出货的当月对吧,那么即使我5月后支付货款,只要供应商是5月份之前发的货,那么供应商仍要开17个点的销项发票,是不是这样理解的?
君無戲言
于2018-05-15 10:16 发布 710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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