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5-15 20:57

您好,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 
 
劳务派遣服务政策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劳务派遣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政策实务解读: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为6%,即: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的税率6%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3%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 
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1+5%)×5% 
 
劳务派遣服务营改增后开票规定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计税方法: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另: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按照正常简易计税方法纳税:去税务机关全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服务方按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按照差额办法去税务机关发票。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另:接受服务方按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及开票样式 
【例】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0 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 万元,征收率5%。 
原营业税=(1000000- 800000)×5% =10000 元 
现增值税=(1000000- 800000)×5%/(1+5%)=9523.81 元 
金额= 1000000- 9523.81 =990476.19 元。 
 
  
 
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特别提醒:因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所以没有按照财会〔2012〕13号规定的,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下核算,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核算“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 
【接上例】一般纳税人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0 万元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800,000.00/(1+5%)×5%=38,095.24元,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8,095.24 
      主营业务成本                       761,904.76 
贷:银行存款                       800,000.00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2.小规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差额纳税会计处理 
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例3】如果小规模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6万元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60,000.00/(1+5%)×5%=2,857.14元,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857.14 
      主营业务成本                        57,142.86 
贷:银行存款                       60,000.00

ぃ11⌒. 追问

2018-05-15 21:16

1.我们代发工资业务,比如我们4月代发工资成本金额没有出来,我们没有开代发工资的发票,这个月需要确认无票收入吗? 
2..是否按照3月工资成本暂估4月成本暂估成本  
3.次月月初申报个税按照暂估的代发工资成本申报吗?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15 21:20

您好,1、不需要确认无票收入,2、如果不确认收入时,也不需要暂估成本了。3、次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表没有出来的话,可以按3月工资暂时申报的。

ぃ11⌒. 追问

2018-05-15 21:26

1.不用暂估工资成本,但是也必须次月按照上月工资申报个税?2,申报个税工资和实际工资有出入的  怎么处理?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15 21:27

您好,1、最好这样处理,否则,以后再补申报会产生滞纳金和罚款的。2、有出入的,差额部分调整到下月的工资中就行了。

ぃ11⌒. 追问

2018-05-15 21:32

1.老师举例子说4月代发工资 我8月才开票才确认成本,只要在次月5月申报了个税,就可以吗?那么成本后面附的工资表是不是不能显示日期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15 21:33

您好,1、是的,可以显示日期啊。

ぃ11⌒. 追问

2018-05-15 21:43

老师  我在说一下,4月有代发工资业务  可是客户原因不能提供工资具体数值,我可以按照3月工资申报个税,等到6月工资表回来我在6月开票确认收入,确认代发工资成本,按照4月工资表做工资成本原始单据。4月工资表人员在5月次日申报个税是,人员少报100元,这次该人员6月工资3500元在次月7月申报是该人员工资个税按照3600申报    如果但是多申报了100这才按照3400元申报    老师你看一下有什么错误吗?请指出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15 21:49

您好,您说的很正确。这样操作就行了。

ぃ11⌒. 追问

2018-05-15 21:57

1.工资成本原始单据只有对方企业工资表可以吗? 
2.如果部分人员上个月没有工资  可以不申报个税,等工资数据来了的次月申报吗? 
3.3月工资5月12开票确认5月收入成本但是5月13号客户打款要求13号发工资,这属于3月工资   4月初没有申报这部分个税?请问怎么处理? 
4.发工资可以现金发吗? 
5感谢老师这么细心的教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15 22:02

您好,1、不可以的,还需要实际发放的银行回单。2、可以,但是如果以后连续每个月都有工资,并且补上了没有工资的月份的工资了,那么再申报时,就会产生滞纳金和罚款了。3、可以在5月确认收入,成本,但是需要补申报工资个税的。4、发工资可以现金发放,但是不规范,存在不让税前扣除,或者差额征收增值税的风险的。5、不客气。

ぃ11⌒. 追问

2018-05-15 22:10

1按照现金发的工资,没有银行回单的,工资成本原始单据包括什么?2,他们工资都是隔一个月核算一次,核算完了直接发,  这种情况怎么处理?3现金发工资还存在不能税前扣除问题?4,没有入五险的员工工资可以税前扣除吗?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15 22:13

1、包括工资签领表,考勤表,2、按上面说的先申报,再确认收入和成本。3、是的,4、可以的。只要正常发工资,申报个税就行。

ぃ11⌒. 追问

2018-05-15 22:17

我们工资需要发给不同的领头   他们再自己发   我们招不到那么多人,这是我们解决用人问题的最好办法,那么我们可以将代发工资金额直接转账给领头人名下?有什么好的处理方式?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15 22:22

您好,可以的,但是这样操作也是不规范的,是有风险的,最好的办法是使用银行存款,直接给招的人发工资。

ぃ11⌒. 追问

2018-05-15 22:23

感恩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15 22:27

您好,不客气,祝您学习进步,工作顺利,麻烦给个五星评价,老师回答您的问题将会更加用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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