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500总费用,是属于23年下半年和24年上半年的费用,但是在23年有3个人需要平摊,在24年只有2个人需要平摊,怎么算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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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08-20 16:03 发布 243次浏览
- 送心意
蓝小天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审计师
2024-08-20 16:06
以下是一种较为合理的计算方式:
23 年下半年的费用为 500 × 6/12 = 250 元。
23 年由 3 人平摊,每人承担 250 ÷ 3 ≈ 83.33 元。
24 年上半年的费用为 500 × 6/12 = 250 元。
24 年由 2 人平摊,每人承担 250 ÷ 2 = 12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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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种较为合理的计算方式:
23 年下半年的费用为 500 × 6/12 = 250 元。
23 年由 3 人平摊,每人承担 250 ÷ 3 ≈ 83.33 元。
24 年上半年的费用为 500 × 6/12 = 250 元。
24 年由 2 人平摊,每人承担 250 ÷ 2 = 125 元。
2024-08-20 16:06:16

你好,1
这个房屋是异地的吗?和你注册地址是异地的话,不可以啊,如果个人的房屋是在你企业所在地,这个个人在异地这种没有问题
第二个建议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汇算清缴纳税调减
2024-02-18 10:07:16

你好,不用纳税调整的。
2024-05-23 10:31:42

同学你好,你写的是对的,24年剩余年限是5-1.5=3.5, 24年摊销 120/3.5 *6/12=17.14
2023-04-24 15:49:37

同学,你好
你为啥要乘以6呢?
2023-04-24 15: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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