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那是不现在的小规模企业是不是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球球🤗
于2018-05-09 11:42 发布 1476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小规模,一般纳税人符合上述条件,都是可以减免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
2018-05-09 11:43:50

不用做计提的分录
2016-04-06 19:50:29

你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1-10-12 16:01:40

你好!是按不含税来看的了。
2019-07-12 15:27:49

包括建筑安装业,不分行业
2018-07-11 13: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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