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当年度该项业务因未于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日后取得发票若不超过追补确认期限的,准予追溯至所属年度扣除。老师,这里的所属年度怎样理解
木水星辰
于2024-06-13 11:20 发布 130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晓晓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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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5年内可以追补,比如今年做23年的汇算清缴后28年前收到这个发票了,你可以去更正23年的汇算清缴
2024-06-13 11:28:53

在发生年度取得发票,不是就已经在发生年度进行了账务处理了吗?那就不用追溯了啊
2016-03-13 11:27:40

您好,视同您损失发生在实际年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即减少应纳税费。多交税金按预缴处理,
2020-06-27 09:06:54

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未能在实际发生年度取得合法扣除凭据的,不得税前扣除。在以后纳税年度取得合法扣除凭据后,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相关年度税收待遇一致
企业可在实际取得合法凭据年度进行税前扣除,也可以在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二、相关年度税收待遇不一致
税收待遇不一致包括企业在不同年度在税收优惠、亏损弥补等对应纳税额计算产生差异的情形。
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必须还原到该项业务实际发生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
2016-03-13 11:28:45

你好,这几种税法都是对的,没问题
2020-07-10 13: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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