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这句话通俗点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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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06-10 23:32 发布 474次浏览
- 送心意
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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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一个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了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的情况下,仍然代表另一个人做了某件事情,而对方有理由相信这个人是被授权的,那么这个代表行为是有效的。
2024-06-11 00:23:22
该案例属于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第 2 类)。
关键点:甲授权乙出售手机时限定 “不低于 5000 元”,乙以 4000 元出售,超出授权价格范围,构成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
结论:
B(无权代理行为)、D(效力待定)正确,因超越代理权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
2025-05-26 16:41:14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无权代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D
2023-07-18 07:15:35
同学你好,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擅自行使代理权的,按无权代理或者表见代理处理。
2023-07-28 18:25:49
您好,以下属于该类情形的有 BCD
2023-07-18 07: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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