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5-05-26 16:41

该案例属于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第 2 类)。
关键点:甲授权乙出售手机时限定 “不低于 5000 元”,乙以 4000 元出售,超出授权价格范围,构成超越代理权的无权代理。
结论:
B(无权代理行为)、D(效力待定)正确,因超越代理权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

🐏 追问

2025-05-26 16:43

好的,谢谢老师

朴老师 解答

2025-05-26 16:44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