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和夫人育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孩子,现正在就涉小学,20X3年度、老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6万元[尚未考虑子女教育专项附扣除),李夫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5万(尚未考虑子女教育附加专项扣除)。方案1.李夫人电报两个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8万元,方案2:老李和夫人各申报一个子女的教育专项附加分别扣除2.4万元。方案3:老李申报两个子女的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8万元。问哪个方案对者李夫妇的个人所得税总税负最低?
ρꪊꪖ
于2024-06-04 12:05 发布 359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晓晓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6-04 12:06
你好,稍等看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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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2:06:13
你好,截图在哪里看到的。
2022-07-05 13:36:39
您好,请问是什么业务呢
2022-11-10 09:40:46
你好,根据你的题目,((14000-5000-1700-2000)*12+19000*0.8-1000*10)*10%-2520=4360
2024-07-03 10:20:57
参考答案:
(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务处理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方法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2)专项扣除:“三险一金”扣除=1800×12=21600(元)。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1000×12=12000(元)。
综合所得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额=21600+12000=33600(元)
综合所得收入额=9600×12+30000=14520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145200-60000-33600)×10%-2520=2640(元)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出租商铺应缴纳的房产税=18000×12%=2160(元)
出租商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2160)×(1-20%)×20%=2534.4(元)
(4)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10-5)×10000=5000(元)应纳税额=50000×10%-2520=2480(元)
2022-04-11 12: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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