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购货方承兑汇票,然后贴现以后不得直接转回给销货方,然后从别的公司过一次手后再转回销货方可行吗?,如果不可以,那么该怎么向税务局解释呢
于2018-04-25 22:37 发布 3343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4-25 23:02
你好,这个问题我已经答复你了,如果有疑问,可以继续提的。如果已经明确,也可以对我的回复给予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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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问题我已经答复你了,如果有疑问,可以继续提的。如果已经明确,也可以对我的回复给予评价,谢谢!
2018-04-25 23:02:16

你好,就如实向税务解释啊,现在不这样贴现不出来的。
2018-04-25 21:58:22

你好,不是购货方少付钱了,是因为没有到期你去委托收款,就需要支付银行的贴现利息
2017-07-16 10:05:30

您好
税是销货方从购买方收取过来然后再交给税务局
2021-04-13 10:58:07

您好,这种情况,只能解释为没买到货,退款了,就说原来是A采购贵公司的货,贵公司再从B公司采购,之后卖出A公司,但是后来B没货了,或者B迟迟不交货,就把承兑退回来了,贵公司就又退给A公司了。
2018-04-25 21: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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