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别的公司200万工程款打入公司公户,但是实际只发生了50万的往来,剩下的150万还要还回去,就算法人和公司借的,但同时已经开出了150万的发票,肯定不能不还,所以法人在以为公司购买原材料或者发工资的方式,一点点把钱还上。这样做是合理合法的做法吗?
萌哒哒的小萝卜
于2018-04-25 08:19 发布 987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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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法,发生50万元的经济业务只能开具50万元的发票,不能开具150万元的发票。
2018-04-25 08:25:51

是的,可以这么处理。
2020-03-02 10:00:41

你好 ; 区别是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它属于资产类科目。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它属于成本类科目。
2021-12-24 15:24:38

同学 您好
账务处理正确
2019-01-04 11:06:53

你好 可以认证抵扣的。 不是非得等和抵扣A工程的销项税的
2020-06-28 14: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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