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有一个问题,现在4月报3月的税种,发现去年4月有开一张专票(已做进项抵扣已入账),这张在去年10月被红冲了,但是我是查哪些票客户未给,发现的。我现在的处理是不是:先把这笔税额做到3月税里面,做进项转出,另外账务上,把这笔去年10月的直接做到今年的3月,做相反分录(挂进项转出),不用做以前年度调整损益吧?因为23年12月已经结账了,跨年的进项票做到今年也没关系
心灵美的柠檬
于2024-04-08 11:25 发布 25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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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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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涉及跨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和相应的会计处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去年4月开具的专票已在去年10月被红冲,但之前未进行相应的进项转出处理。现在您计划在4月报3月的税种时,将这笔税额作为3月的进项转出,并在账务上做相应的调整。
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进项税额核算表以及红冲发票等。然后,填写进项税额转出申请表格,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接下来,关于会计处理,您计划将去年10月的进项税额转出直接体现在今年的3月账务中,并做相反分录。虽然去年12月已经结账,但由于之前未进行进项转出处理,且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的申报表中未体现这笔进项转出,因此您可以在今年3月进行补报。
具体会计处理步骤如下:
将跨年度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会计分录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库存商品等;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月期末,结转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结转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请注意,虽然您提到跨年的进项票做到今年也没关系,但最好还是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及时处理,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最后,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进项税额核算表和红冲发票等材料,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到地方税务部门,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地方税务部门接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和审批,办理转出手续。
2024-04-08 11:28:23

同学你好
今年给你重新开发票的话是不涉及损益的
如果不给你重新开那就涉及损益了
2024-04-08 11:27:36

你好,可以做到这个月的。
2021-09-07 10:24:30

这个是你单位的实际业务吗?如果是的话,你可以去问一下销售方,这个发票都是寄过来了吗?
2022-10-22 20:41:14

您好
应该按照实际的桶数入账
2019-12-03 1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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