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2月份收到了500万元的定金并且在对应的月份预缴了增值税合计金额13.8万元(其中:1月份8万元、2月份5.8万元),在1-5月份这个期间也不间断的开具销售房屋的发票,老师我现在有两个问题要请教您:1、预缴的增值税啥时候开始抵减应交增值税?2、抵减的金额是合计的金额13.8万元还是先抵减1月份的8万元,再抵减2月份5.8万元呢?
天道酬勤
于2024-04-05 08:24 发布 283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是一般纳税人是的,
2019-10-15 16:42:23

这个科目配置是正确的,但是可能会存在其他不同的记账方式。比如,当有增值税减免时,第一贷方可以直接通过“其他收益”来记账,而不是通过“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来记账。
2023-03-27 10:29:26

你好,未交增值税转出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是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
2020-02-18 23:11:26

你好,小规模贷方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17-06-29 22:04:28

你看一下图片吧,同学
2019-08-05 11:30:4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