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企业在预交企业所得税时,我的计算方式=(预收收入*预计毛利率-当期期间费-税金及附加-预交的税款(没有含预交的增值税))*0.25,这样计算方式有无不妥?另外还能否扣除以前年度的损益?
心态好,什么都好!
于2018-04-08 11:37 发布 1199次浏览
- 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4-09 08:11
这公式是正确的,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依法弥补。
相关问题讨论

这公式没有问题,以前年度亏损可以依法弥补。
2018-04-09 08:12:39

这公式是正确的,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依法弥补。
2018-04-09 08:11:4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2017-06-25 13:03:46

你好,直接就是不含税收入*预计毛利,不做扣除的
2017-07-25 16:22:17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 (未完工的收入*15%+利润总额)*25%
2018-11-30 1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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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1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