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建筑公司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 问
一、第一种情况(乙公司为子公司)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计算: 甲公司取得发包方工程价款 218 万元,其中销项税额 = 2180000÷(1 %2B 9%)×9% = 180000 元。 甲公司购进材料进项税额为 8 万元。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分包服务,进项税额为 3.6 万元。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180000 - 80000 - 36000 = 64000 元。 乙公司应缴纳增值税计算: 乙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为 3.6 万元。 乙公司当月进项税额 10 万元。 乙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36000 - 100000 = -64000 元(即当月无需缴纳增值税,且有留抵税额 64000 元)。 二、第二种情况(乙公司为分公司或项目部,总公司统一纳税) 总公司(含甲公司和乙公司)取得发包方工程价款 218 万元,销项税额 = 2180000÷(1 %2B 9%)×9% = 180000 元。 总公司购进材料进项税额为 8 万元,乙公司进项税额 10 万元。 总公司应缴纳增值税 = 180000 - 80000 - 100000 = 0 元。 三、纳税筹划分析 从增值税缴纳金额来看: 第二种情况总公司统一纳税时,在该业务场景下当月无需缴纳增值税,相比第一种情况甲公司单独缴纳 64000 元增值税更为有利。 管理成本方面: 若乙公司为子公司,在财务管理、税务申报等方面相对独立,会增加一定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而作为分公司或项目部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在管理上更加集中,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 税务风险方面: 总公司统一纳税可以更好地统筹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降低税务风险。而子公司各自纳税可能面临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不匹配等风险。 所以在该特定业务场景下,将乙公司作为分公司或项目部由总公司统一纳税在增值税缴纳和管理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答
6.本月分配年初已预付的书报费2000元是权责发生 问
您好,这是 权责发生制 答
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产品为汽车轮胎,销售 问
方案 1 的增值税情况: 销售汽车轮胎的销项税额为 13000 元。 取得运输公司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发票与甲厂的增值税计算无关。 甲厂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 13000 元。 方案 2 的增值税情况: 销售汽车轮胎的销项税额为 13000 元。 收取运费并开具普通发票,此运费视为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运费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为 1090÷(1 %2B 13%) = 1000 元,对应的销项税额为 1000×13% = 130 元。 甲厂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公司向甲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的进项税额 90 元可以抵扣。 甲厂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为 13000 %2B 130 - 90 = 13040 元。 纳税筹划分析: 从增值税负担角度来看,方案 1 的增值税负担较轻。 如果甲厂选择方案 1,由运输公司直接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避免了将运费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降低了增值税应纳税额。 但在实际决策中,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与运输公司的合作方式、客户对运费发票的要求等。如果客户更倾向于收到由运输公司直接开具的发票,方案 1 可能更有利于维护客户关系和业务拓展。 另外,如果甲厂在运费定价上有一定的自**,可以通过合理调整运费价格和与运输公司的合作方式,进一步优化增值税负担和整体经营成本。 答
请问老师,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做建材销售、工程服 问
你好,这个计入应付账款。 答
某企业为生产企业,当年被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其购 问
计算增值率: 首先计算增值额,增值额 = 销售额 - 购进额。 已知购进含 13% 增值税的原材料价税额为 300 万元,那么不含税购进额 = 300÷(1 %2B 13%)≈265.49 万元。 实现含税销售额为 420 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 420÷(1 %2B 税率)。 若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 = 420÷(1 %2B 3%)≈407.77 万元,增值额 = 407.77 - 265.49 = 142.28 万元。 若为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 = 420÷(1 %2B 13%)≈371.68 万元,增值额 = 371.68 - 265.49 = 106.19 万元。 增值率 = 增值额 ÷ 购进额。 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下增值率 = 142.28÷265.49×100%≈53.61%。 一般纳税人身份下增值率 = 106.19÷265.49×100%≈40%。 采用增值率判别法: 设增值率为 R,不含税销售额为 S,不含税购进额为 P。 当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相等时,即: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 S×13% - P×13% = S×3% 化简可得:R =(S - P)÷P = 3%÷13%≈23.08%。 当增值率 R = 23.08% 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相同;当增值率 R>23.08% 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当增值率 R<23.08% 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 计算两类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 407.77×3%≈12.23 万元。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 371.68×13% - 265.49×13%≈13.80 万元。 纳税筹划分析: 从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该企业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下应纳增值税额为 12.23 万元,在一般纳税人身份下应纳增值税额为 13.80 万元。 由于该企业的增值率约为 53.61%(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下)和 40%(一般纳税人身份下),均大于 23.08%,所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税负较轻。 企业在进行纳税人身份选择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的经营情况、增值率、客户需求等因素。如果企业的增值率较高,且客户对发票类型没有特殊要求,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可能更为有利;如果企业的增值率较低,且客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可能更为合适。 所以,该企业在当前情况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节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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