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4-03-14 09:21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激励通常指出租人为吸引或维持承租人继续租赁而提供的某种经济利益或优惠条件。这些激励可能包括租金减免、免租期、装修补贴、搬迁费用补贴等。这些激励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租赁合同的吸引力,或者鼓励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
当涉及到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的计算时,如果存在租赁激励,那么这些激励相关的金额需要从付款额中扣除。这是因为租赁激励本质上减少了承租人的实际付款义务,所以在计算固定或实质固定付款额时,需要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一份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每月应支付10,000元的租金,租期为三年。作为租赁激励,出租人提供了前两个月的免租期。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合同上规定的每月租金是10,000元,但实际上承租人在前两个月内不需要支付任何租金。因此,在计算固定或实质固定付款额时,需要将这两个月的免租金额(即20,000元)从总付款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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