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将库房出租给其他公司,2017年10月去税务局代开了一张房屋租赁费的专票,税已交,今年1月份代开的这张票作废了,又重新代开了一张专票,请问收入是算在今年还是去年呢?税还需要交吗?
李欣镁
于2018-04-03 19:01 发布 678次浏览
- 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4-03 19:02
你好,今年作废又重开,一正一负,收入还是0,所以收入还是去年的!
税,不用重交!(不能重复征税)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今年作废又重开,一正一负,收入还是0,所以收入还是去年的!
税,不用重交!(不能重复征税)
2018-04-03 19:02:56

增值税就计入应缴税费应增值税科目,附加税计入税金及附加
2018-11-09 10:15:19

超认证期了一般不允许再重开了,你可以先问下税局确认下
2017-12-05 10:14:06

你好!其实你之前的那部分是不能抵扣的。
2018-03-02 11:23:20

你好,四月份分录是怎么做的?
2020-06-08 17: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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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镁 追问
2018-04-03 19:12
老江老师 解答
2018-04-03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