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4-03-11 10:45

你好!这个是按不含税的了

小鱼 追问

2024-03-11 10:53

老师,异地项目,预缴了增值税,所得税不交可以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3-11 10:54

你好,这个看地方不是每个地方都收,如果当地要收的话就得交

小鱼 追问

2024-03-11 11:00

我在涉水事项里面预缴税费,他会让你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这种是不是都交上啊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3-11 11:02

你好,,是的,这个正常是都要的。你也可以问一下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局看看。

小鱼 追问

2024-03-11 11:03

这个所得税金额,怎么填和增值税不含税金额一样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3-11 11:04

你好,这个是一样的,都是填不含税的。

小鱼 追问

2024-03-11 11:49

老师,预缴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怎样做会计分录啊?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3-11 11:50

你好,这个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然后再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最后再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小鱼 追问

2024-03-11 13:10

这个不需要计提,对吧。不用预缴科目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3-11 13:14

你好!其实就正常做就好了

小鱼 追问

2024-03-11 13:31

老师,预缴增值税提交以后,显示三方协议没有异地税局,网银缴费就可以了吧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3-11 13:32

你好1是的。现在有些也可以微-信付

小鱼 追问

2024-03-11 14:00

那怎么做账,库存现金缴税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3-11 14:02

你好看你实际啊,根据实际来,你可以网银支付也可以,有人用**代付。

小鱼 追问

2024-03-11 15:20

老师,预交完了以后,申报增值税,是不是附表四,我要手动填写预缴金额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3-11 15:22

你好,是的,你是要手动填进去。

小鱼 追问

2024-03-11 17:09

老师,都那几个表要自己填?附表四自己填,主表也要自己填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3-11 17:09

你好!主表也要自己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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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20/1.09*2%,一般人计算方法
2021-05-15 20:15:24
您好,增值税预缴率是3%,这个是全国统一的;土增税的预征率分业态有所不同,由各地税局自行规定;所得税的预计毛利率也是各地税局自行规定,税率是25%
2020-04-26 17:17:21
你好,增值税税负率=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100% 分子不是实际缴纳的税款,而是应纳税额
2019-10-13 15:14:20
你好,[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十)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四、预缴税款的计算 ►房地产业,按照计税方法的选择,对取得预收款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预缴税款=预收款/(1+税率/征收率)*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8号公告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二十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建安业对于取得的预收款和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按计税方法不同区分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 Ø 单位(个体出租住房除外)区分计税方法: 一般计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简易计税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Ø 个体出租住房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不动产转让 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非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4号公告 第六条 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税款: (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5%)×5% 预缴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2019-05-13 16:40:14
你好!这个是按不含税的了
2024-03-11 1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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