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不懂这个1/4是从哪里来的呢?如何理解呢 问
同学你好 哪里有四分之一 答
老师请教一下,公司次月发上月的工资,6-9月法定代表 问
可以的,没问题的哈 答
新版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如何申报 问
只是多填这3个 资产损失如果本年处置了资产形成了营业外支出选是,否则选否。 1、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节日发月饼、团建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务师、CPA考试奖励等)、工会经费支出、社保、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累计金额。注意不包含辞退福利。直接看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 2、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本年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不含支付的上年的工资 答
递延收益和其他收益分别核算什么的,分别在什么情 问
递延收益属于负债类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收到但尚未确认的收入或收益,即未来期间才能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项目。常见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答
税务申报里面的财务季报和财务做账系统的报表不 问
您好,不可以的,账(财务账)表(申报表)要相符的,不一样就是申报不符哦 答

请问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这个文件中讲总分机构跨地区 (3)不具有主体生产职能且不在当地缴纳增值税的 所得税才可以汇总申报,不在当地分摊增值税 是这样的吗?
答: 您好,没错的,就是文件规定的这样。
在外省成立分公司(备案是“独立核算”),所得税还需要按照”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条例缴纳所得税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针对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吧?
答: 是的,独立核算不牵扯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我公司在同市的另一个县区设立的分公司,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申报,总公司申报的时候企业类型是选一般企业还是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我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里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没有提到跨县区总分机构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到,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该办法。 虽然你公司在同市的另一个县区设立的分公司,并未涉及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情况,但考虑到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的实际情况,以及汇总纳税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方便税务管理和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因此,在申报时选择“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可能更为合适。
企业所得税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执行,第五条是不就地分摊的,这个意思是说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的分支机构第一年不用认定税种,总公司也不需要分配应纳税额比例给分公司季度申报是吗?
"哪位知道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这里边的第五条,第三款,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有没有相关的红头文件?"


活泼的荷花 追问
2024-02-20 06:29
东老师 解答
2024-02-20 06:31
活泼的荷花 追问
2024-02-20 06:35
东老师 解答
2024-02-20 06:35
活泼的荷花 追问
2024-02-20 06:35
东老师 解答
2024-02-20 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