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朱飞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4-02-02 19:02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AC,(1)选项AB: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经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6/9)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选项C: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4/9,未过半数)通过;(3)选项D:本题不存在导致决议无效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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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AC,1)选项AB: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经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6/9)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选项C: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4/9,未过半数)通过;(3)选项D:本题不存在导致决议无效的情节。
2024-01-29 21:38:10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AC,(1)选项AB: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经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6/9)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选项C: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4/9,未过半数)通过;(3)选项D:本题不存在导致决议无效的情节。
2024-02-01 08:18:38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AC,(1)选项AB: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经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6/9)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选项C: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4/9,未过半数)通过;(3)选项D:本题不存在导致决议无效的情节。
2024-02-02 19:02:14
 同学,你好。 (1)甲的委托合法,乙、丙的委托不合法。理由:根据规定,召开董事会时,董事不能到席,应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不得委托监事参加董事会。所以,乙委托监事出席,丙委托其他人员,该委托都不合法。 (2)此次会议的召开不合法。理由:根据规定,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15人,出席仅5人,出席董事会人数不足半数,故召开不合法。 (3)讨论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董事会无权决定的事项,该事项是股东大会的职责。 (4)该决议没有效力。理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不符合规定要求;第二,决议事项中有超越董事会职权的事项;第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即使过半数通过,也没有达到决议通过所需的法定人数。 麻烦同学帮忙评价一下,谢谢。
2020-12-30 10:55:18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本题中,两名董事不足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会议,在本题中,4名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3)选项C: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本题中仅两名监事提议。
2020-08-03 1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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