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世新成立的公司,股东投资300万都是向银行贷款,每月需要还利息。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万,其余都是公司向股东借款,每月公司支付利息给老板(此时老板是否需要按利息收入*20%计征个税,有没有什么税收优惠),老板收到利息后又还给银行,这样操作可以吗?

晶晶
于2024-01-09 11:13 发布 305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泽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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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可以的,利息收入要交税的,这个相当于个人借款,没有个税优惠的
2024-01-09 11:16:06
担保费收入和利息收入税收优惠是指,增值税仅征收担保费收入和利息收入的13%税费,而不是征收其他企业收入的17%的增值税税金。这种优惠政策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加大对担保费和利息收入的投资。即使这种优惠有利于企业,但也有一定的限制,即企业只有在正确和适当地使用这种担保费收入和利息收入时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拓展知识:税收优惠的另一种形式是减税,这种形式的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发展,可以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收金额。
2023-02-21 01:33:41
同学你好
这个按照出口当月
2022-05-27 13:57:49
1这个利息收入需要交所得税,根据利润来缴纳
第二个不可以的,实收资本需要有银行流水,你们单位需要支付给他,然后他再打到公司账户备注投资款,才能做实收资本。
2023-10-07 09: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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