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3-15 13:26

公司制定工资薪金制度属于公司的工资制度;与企业财务中应付职工薪酬所得税扣除有关系,但企业财务中应付职工薪酬所得税扣除属于国家税务政策,公司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政策

林方 追问

2018-03-15 13:48

单位没制定工资制度,给职工发放的工资保险奖金不可以从所得税扣除吗

江老师 解答

2018-03-15 13:49

需要申报个税后,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林方 追问

2018-03-15 14:04

单位雇的保洁,都是退休返聘的。没有个税申报,也没有去税局发票,是单位做的表发放的,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吗

江老师 解答

2018-03-15 14:05

这个无法在税前扣除,属于临时工劳务费用。

林方 追问

2018-03-15 14:27

要是个税申报也没办法扣除吗

江老师 解答

2018-03-15 16:14

如果在个税申报表中申报了,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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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公司制定工资薪金制度属于公司的工资制度;与企业财务中应付职工薪酬所得税扣除有关系,但企业财务中应付职工薪酬所得税扣除属于国家税务政策,公司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政策
2018-03-15 13:26:57
1. 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填报依据:对应“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贷方累计发生额,需汇总该科目下所有二级明细的合计金额,包括工资薪金、单位承担的社保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注意不包含辞退福利。   实务提示:新准则虽未强制要求职工薪酬“先计提后发放”,特别是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有些企业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这样处理取数就需要分别找到各成本费用下设的二级科目进行累加,所以还是建议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过渡核算。一方面可直接从科目中取数,避免因分散核算导致填报遗漏或误差;另一方面也便于企业内部薪酬成本分析与管理,提升数据准确性。 2. 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 填报误区:并非员工实际到手的“税后工资”,需警惕将“实发工资”与“税后工资”混淆。 填报依据:对应“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二级科目的借方累计发生额,即企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税前工资总额”(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个税之前的金额),与个税申报系统中“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基数直接相关。 不含支付的上年的工资
2025-10-13 11:27:16
分录不对哈; 按我写的来做: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和公积金(企业部分)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上交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      公积金(企业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5.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022-04-06 16:15:10
这个不是,据实列支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并且是在个税系统进行了如实的申报的应发工资的数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0-05-21 14:17:46
账载金额是填贷方计提金额
2019-05-23 10: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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