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同学根据电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 的相关法律规定,客观分析本案件,回答以下问题并 说明理由: 1.代销协议应于何时解除?为什么? 2.乙公司的复函到底是“承诺”还是“新要约”? 为什么? 3.甲公司的针对复函是否需要重新作出承诺? 为什么?

现实的大船
于2024-01-02 14:58 发布 304次浏览
- 送心意
佳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你这个题目不全
2024-01-02 15:00:27
同学你好!不是的呀 协议可以自行约定的 只要没有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内容 就可以了
2021-11-20 07:19:09
您好,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 是A
2023-07-18 07:27:19
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ABD
2023-07-18 07:33:17
同学,你好。一般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法律费。
2024-05-10 14: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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