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是指的什么情形?2、总、分机构在同一县市分别向属地申报增值税,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销售是否要视同销售?

知识呗
于2023-12-18 15:45 发布 6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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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2-18 15:55
1.总分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是指,当一个公司拥有多个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并且这些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处理都在总公司或母公司进行统一核算的情况下,这些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就被称为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机构。
2.如果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当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时,不需要视同销售。因为它们在同一县市,并且实行统一核算,所以这种货物移送被视为内部调配,不涉及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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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分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是指,当一个公司拥有多个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并且这些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处理都在总公司或母公司进行统一核算的情况下,这些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就被称为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机构。
2.如果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同一县市,当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时,不需要视同销售。因为它们在同一县市,并且实行统一核算,所以这种货物移送被视为内部调配,不涉及销售行为。
2023-12-18 15:55:36
您好,都在一个地方的话,库存商品可以直接结转
2023-10-06 18:11:58
同学。之前的机构比如在重庆,你要移送到北京。那么你这块儿是不是重庆的税收少了,重庆的税收不能少,所以视同销售交税
2019-04-03 11:56:06
您好,这个核心是通过判定货物是否在 “同一纳税人下的不同分支机构(跨县市)” 间发生销售用途的转移,来确定是否视同销售。
其中 “机构” 的关键特征是隶属同一纳税人且统一核算,以此区分于独立法人之间的正常购销或内部资产划转行为。
2025-09-08 22:39:18
您好
比如总公司在北京,分公司在上海,货物从北京移送到上海,由于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有北京税务局和上海税务局来管,是分别管理,那么北京移送时要确认销项,上海接受时就有进项,这样链条还是完整的。
如果俩个机构是同一县的,本身就是一个税务局来管,所以不用视同销售的
2020-06-06 2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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