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发生转移了,如何核算土增税等税费?

无岸鱼
于2023-12-11 11:36 发布 149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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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3-12-11 11:43
在直接清算条件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了土地价款、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相关税金、加计扣除等五项扣除项目。而在旧房转让中,扣除项目的确定与清算环节存在显著差异,主要包括土地价款、房地产评估价格、相关税金三部分。按照目前的税收征管实践,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应区分不同情形确定:
(一)土地价款
1、房开企业转让自建自用的房地产
根据财税字〔1995〕48号的规定,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的凭据的,不允许扣除。也就是说,只要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地价款,且能够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即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应当注意的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必须是实际支付的土地成本,不得是评估价值。因此,房开企业转让其自建自用的房地产时,满足该条件的,准予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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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接清算条件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了土地价款、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相关税金、加计扣除等五项扣除项目。而在旧房转让中,扣除项目的确定与清算环节存在显著差异,主要包括土地价款、房地产评估价格、相关税金三部分。按照目前的税收征管实践,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应区分不同情形确定:
(一)土地价款
1、房开企业转让自建自用的房地产
根据财税字〔1995〕48号的规定,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的凭据的,不允许扣除。也就是说,只要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了地价款,且能够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即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应当注意的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必须是实际支付的土地成本,不得是评估价值。因此,房开企业转让其自建自用的房地产时,满足该条件的,准予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023-12-11 11:43:35
您好,选的是ABD的呢这个题目.
2024-03-26 23:20:12
您好,将土地成本、开发成本、开发费用、利息费用、税费等按照建设面积比例分摊到销售的房间以及自用和出租的房产中,用分摊到销售的房间的成本,以及房间销售收入来计算土增税。
2022-07-31 12:17:52
你好; 比如
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企业自用的房地产
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自用建筑物(固定资产)和自用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通常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
【解读】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的企业依法取得的、用于开发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即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决定待增值后再转让其开发的土地,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023-05-09 13:52:57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己开发的商铺转为固定资产自行使用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房产税
纳税依据: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 至 30% 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纳税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纳税时间: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商铺转为固定资产自行使用的当月起,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A 市将一处建筑面积为 1000 平方米的商铺转为固定资产自行使用,该地区规定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 20%,房产税税率为 1.2%,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为 10 元。
首先计算房产税,假设该商铺的房产原值为 1000 万元,则应缴纳房产税为:1000×(1 - 20%)×1.2% = 9.6 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该商铺占用土地面积为 500 平方米,则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500×10 = 5000 元
2024-09-29 10: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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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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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