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和A公司合作,我们出钱,其他的由对方去协调,种植的产品收获时,我们分得一半农产品,那A公司是不提供发票给我们的,那我这个产品是要拿去销售,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公司,那我们这个产品即不是自产自销,又不没有进项发票来源,那我们这样直接开销售发票,这样可以吗,有风险吗
感动的灯泡
于2023-12-07 09:51 发布 17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12-07 09:52
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开销售发票是有风险的。因为根据税法规定,销售自产农产品需要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而农产品销售发票是由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如果A公司无法提供农产品销售发票,那么你们公司需要向A公司索要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以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你们公司无法获得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那么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可能会被税务部门认为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从而面临税务风险。此外,如果被税务部门发现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因此,建议你们公司与A公司协商,要求其提供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如果A公司无法提供,可以考虑更换供应商或采取其他措施来解决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