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期初的话,有一笔租金需要找对方收取,时间跨度是17年9月到18年9月,这个期初应该做在哪里,怎么做?如果是要收取12万,那其他应收款就是12万吗?还是说17年和18年要分开?收到的房租每个月要分摊吗?
Soulmate.H
于2018-03-02 12:09 发布 571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3-02 12:23
不用分开,按17-18年的合计数计入期初应收款。
应收的去年的部分上年度没确认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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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说实话,没有完美的办法。没办法靠几个分录,就能把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合规了
2024-06-11 13:39:32

转营业外支出科目
2024-05-24 14:13:28

同学你好,是可以的
2024-01-18 16:41:37

您好,同学,请稍等下
2023-09-19 09:40:26

学员朋友您好,红冲以前的多做科目凭证,用负数金额表示就可以了
2023-01-31 1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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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lmate.H 追问
2018-03-03 15:15
方老师 解答
2018-03-03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