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天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律师从业资格

2023-11-21 07:30

您好,不对。都是计入“委托加工物资”,只要满足一个条件
1.直接销售: 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 “委托加工物资” 
           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继续加工使用  收回后用于非消费税项目      “委托加工物资”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追问

2023-11-21 09:09

老师,这个受托方先按自己加工产品的售价计算消费税,那个题目的内容是委托方收回轮胎后,安装到汽车上然后出售,这个不属于继续加工对吧,然后委托方的售价不高于计税价格,所以就是计入到委托加工物资,是这样的吧,

小天老师 解答

2023-11-21 09:12

您好,算的,因为汽车也是应税消费品,
2.委托方的售价不高于计税价格,所以就是计入到委托加工物资,是的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是的  视同销售  销项税的哦 消费税的话     同控合并    记入长投的贷方的 非同控的话    单独    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处理不同的
2021-09-02 19:06:20
你好,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计提的时候 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22-04-02 21:55:07
你好,通常是在销售环节缴纳的
2018-05-10 14:45:24
同学你好 贷银行存款的哦
2021-06-17 09:45:25
同学你好,你可以这样通俗的理解: 首先,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一般在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 而且消费税一般只征收一次,如果委托加工收回直接销售,那么就等同于是生产销售环节,消税费是价内税,计入成本。 如果 收回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时,等同于生产环节还没完,些环节还在生产当中,在全部加工完成能销售时是需要征消费税的,那么前面委托加工时已经交过的消费税就会重复交了,所以在收回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以免重复征税,你再理解理解
2023-04-21 14:06:2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在线提问 累计解决 16469个问题

小天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律师从业资格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 会计学堂的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微信扫码
加老师在线提问解答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