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转正,月休四天,底薪3500,社保扣500,9月份请假一天,实际休了五天,工资算2900,九月底提离职,国庆节没放假我请假休了,实际出勤14天,公司算我工资1124。九月份工资按照3000/30*29来算的,十月份工资按照3500/31*14-500来算,请问是否有问题,我向老板要,他不肯给,说就这样算。麻烦大家帮忙看看

拼搏的朋友
于2023-11-12 17:42 发布 341次浏览
- 送心意
夏春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3-11-12 17:45
工资是你自己算的吗?
相关问题讨论
从 1 - 8 月来看,你一直按照 5000 元(高于当时最低基数 4575 元)缴纳社保,个人缴纳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并没有少缴。
9 月开始,如果按照新基数 4999 元计算,个人应缴纳 4999×11%≈549.89 元。你的实际工资 5000 元对应的缴纳金额 550 元,仍然没有少缴。
关于出纳扣款问题
根据上述计算,你确实不存在社保差额需要补缴的情况。出纳扣你 228.56 元的差额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出纳询问扣款依据,并出示你的计算过程和相关依据,要求出纳进行核实和纠正。
2024-12-10 11:25:38
您好,一般来说,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性收入来确定的,不得经协商确定。如果被社保部门稽核发现,公司可能面临补缴差额、缴纳滞纳金甚至罚款等处罚措施。
2024-06-13 00:08:55
您好, 这个一般没事的,税务局不会查这个
2023-07-12 10:34:34
没什么风险的呀,可以高于工资的300%
2022-09-19 16:20:54
你好,那么就按照社保的基数去参与检查
2022-06-08 09: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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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春燕老师 解答
2023-11-12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