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产品经营者(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不适用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作为生产货物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0万元,税额为0.3万元;同时,支付给运输单位运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为0.45万元。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 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求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专注的海燕
于2023-11-03 16:21 发布 610次浏览
- 送心意
一休哥哥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3-11-03 16:31
用于职工福利的不能进项抵扣
相关问题讨论

农产品不是含税普票吗?为什么要专票?
2020-05-14 15:10:18

用于职工福利的不能进项抵扣
2023-11-03 16:31:04

不可以的!~~~~~~~
2015-10-23 10:19:57

免税农产品不需要~~·········
2015-11-04 13:59: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也要注意,普通发票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
2016-01-16 15: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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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休哥哥老师 解答
2023-11-03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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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