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委托南海加工厂代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材料的实际总成本为4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8000元,增值税1280元。南海加工厂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售价400元。5月30日,公司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回后当即投入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南海加工厂代缴的消费税未结算),生产出的最终应税消费品于6月25日全部售出,售价400 000元,消费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16%,销售商品款未收

威严的翅膀
于2023-10-13 14:22 发布 450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请问是需要写分录吗
2023-10-13 14:22:28
借委托加工物资40000
贷原材料40000
2022-04-18 12:19:43
你好,这是要算什么呢?
2022-04-18 09:47:35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3-10-30 11:03:17
该工业企业2020年2月期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应为158 500元,即:20 000 + 19 500 + 78 000 + 40 000 = 158 500元。其中,40 000元为未交增值税,包括13%的增值税(19 500×13%)和10%的消费税(600 000×10%)。
应用案例:
若某企业对增值税的管理不利,可能会拖欠增值税,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增值税的管理,定期检查增值税的缴纳情况,确保税款正常支付,以免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
2023-03-12 11: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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