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份有一笔这样的业务“基本户收到对方户名:其他应付款待清算过渡款项-社保待遇清算中间户”失业保险金。以前以为是要发给员工的,就做了这样一笔分录;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其他应付款--员工。 12月份才知道是国家补贴给公司的。想要冲销那个“其他应付款--员工”。12月份可以做这样一个分录么,借:其他应付款--员工 贷:营业外收入。 这样对么,如果对的话,摘要应该怎样写。

凤baby
于2018-01-24 09:41 发布 1935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不用 直接 借其他应付款 贷 营业外收入就可以了
2019-11-17 11:42:19
收到专项资金时做的什么分录
2018-07-10 10:02:28
你好,可以这样处理的
2018-01-29 09:23:45
代收代付,不能计入收入或成本
2018-01-11 11:43:58
可以。
2017-05-16 17: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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