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3-09-07 16:18

你好,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然后你给他第一联复印件做账抵扣就可以了,不用重新

夏花花 追问

2023-09-07 16:18

老师是跨月的,现在的问题是不管是红冲还是作废发票都收不回来了,怎么办

郭老师 解答

2023-09-07 16:21

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就可以的

夏花花 追问

2023-09-07 16:23

必须重开的情况呢

夏花花 追问

2023-09-07 16:24

因为一些原因原先的发票要红冲重新开具,但是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他们丢了

郭老师 解答

2023-09-07 16:24

去报备,发票丢失,然后红冲重新开。

夏花花 追问

2023-09-07 16:25

老师因为一些原因原先的发票要红冲重新开具,但是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他们丢了

郭老师 解答

2023-09-07 16:25

快回复了,看一下可以吗?

夏花花 追问

2023-09-07 16:32

老师,是我们去报备,还是她们去开个证明?需要注意什么吗

郭老师 解答

2023-09-07 16:33

谁丢失谁去报备,报备的时候需要有报备说明,带着公章、身份证。

郭老师 解答

2023-09-07 16:33

报备的一方影响企业信用等级的。

夏花花 追问

2023-09-07 16:38

老师,问题的关键是他们不去,情况比较复杂,不是他们直接丢的,现在还需要登报吗

郭老师 解答

2023-09-07 16:40

不需要登报,只需要报备。

夏花花 追问

2023-09-07 17:49

老师可不可以这样,他们那边出一个丢失和未抵扣的证明就行

郭老师 解答

2023-09-07 17:50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发票丢失后,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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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然后你给他第一联复印件做账抵扣就可以了,不用重新
2023-09-07 16:18:21
您好,那样的话,需要把之前这个发票,给红冲了,然后税务局说明原因才可以
2023-09-07 16:10:17
您好, 可以用复印件入账的
2023-09-07 15:27:22
你好,可以给他记账联复印件,盖章
2023-02-10 13:38:01
同学,你好 把之前的发票作废,重新开
2022-03-11 09: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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