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中,不应视同销售的是( )。 A.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本单位的办公楼建设 B. 将自产的货物捐赠给贫困地区的儿童 C. 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D. 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应该分配给投资者吗?
加油
于2023-09-03 10:52 发布 79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3-09-03 10:53
您好,这个是属于分配的了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的,可以开具普票的
2021-12-13 16:51:39
您好, 是要写会计分录吗
2024-05-26 10:49:49
同学您好,卷烟消费税=50*2000*56%+50*250*200*0.003=63500
2023-11-02 15:55:38
您好,这个题目剩下的呢
2023-05-24 20:23:03
(1)业务(1):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相应的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业务(2):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原材料,由于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所以不得抵扣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但是支付的运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11%=1100(元); 业务(5):应转出的进项税额=6000×16%=x 该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100-x= (2)销售汽车装饰物品、提供汽车修理劳务、出租汽车,均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2B12000%2B5000)×16%= (3)业务(4):应计算缴纳增值税=25750÷(1%2B3%)×2%=500(元); 业务(6):应计算缴纳增值税=(1020-600)÷(1%2B5%)×5%×10000=200000(元);
2022-12-19 16: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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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追问
2023-09-03 11:04
小锁老师 解答
2023-09-03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