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易 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3-08-18 20:20
学员朋友您好,照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而房地产开发成本是可以作为加计扣除20%的基数,但是装修费用的范围应当包括哪些项目,税企之间还存在争议。普遍的观点是,硬装(固定、不能移动的装饰物)可以扣除,软装(所有可移动的装饰)不可以扣除。部分省市对装修费用的范围作了进一步规定,如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5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商品房时,已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为精装房的,其装修成本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允许扣除并准予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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